金逸影视因武汉国资委事件被暂缓上市

眼下,金逸影视正处在风口浪尖。

娱乐资本论yuluzibenlun:11月28日下午,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,取消发审委对金逸影视当日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。

11月28日下午,针对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”金逸影视“)与武汉国资委的“高额消费”问题,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,鉴于尚有相关事项待落实,取消发审委对金逸影视当日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。

眼下,金逸影视正处在风口浪尖。

今年4月,拟登陆深证所的金逸影视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(下称”招股书“),招股书显示,武汉国资委位列公司2011年的第五大客户,消费金额为96.5万元,此事近日被澎湃新闻曝光之后,武汉国资委“暴怒“,称只花费了1.31万元。在获得金逸影视致歉之后,武汉国资委仍致函证监会要求进行调查。

目前,统计口径问题是金逸影视之前的说法,该公司称,为简化团体票内部管理工作,在对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单位销售团体票时,均使用统一的国资系统价格体系,而金逸影视在进行团体票消费统计时,将国资价格体系内的所有消费进行合并计算,并将上述消费金额合并披露至武汉市国资委名下。

对于这种引起风波的统计,金逸影视负多少责任不论,其聘请的上市中介机构难以脱离关系。

一名拟上市公司的证券部人士告诉澎湃新闻,一般情况下,统计口径出问题并”不高级“,一家公司要上市要聘请三种机构,即保荐机构(主承销商)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,而该事件涉及到了保荐人(主承销商)、会计师事务所。

该人士介绍,拟上市公司将交易合同、财务数据等材料交给审计公司,由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并参与制作财务报表。

在审计专业人士看来,这种归结于武汉国资委的统计确实有问题,审计所的一些职责没有尽到。一名“四大”会计事务所的员工向澎湃新闻解释,把下属企业的消费统计在国资委旗下,法律上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可以,虽然国资委也是一个会计主体,“但一般按照操作准则来看,一般不会这样进行统计,尤其是在招股书这种材料中。”

“另外,简单理解,武汉国资委旗下企业也并非是全资子公司,这样统计肯定不严谨。“该会计人士说。

而在保荐机构方面,根据前述拟上市公司证券部人士的说法,那份客户带有争议的招股书由保荐机构负责撰写,要对财务数据进行核查,这里便涉及到尽职调查是否到位的问题,是否有对主要客户通过实地走访、函证等必要程序进行事项核查。

问题到这里很明显了,即便对客户的统计口径不妥,但如果保荐机构前往武汉国资委进行实地访谈并有记录,或者有来自武汉国资委的函证,那么这份招股书上在理论上说得通,也问题不大。“如果保荐机构没有尽职调查,那么情况就另当别论。”上述证券部人士说。

最后说一下,为金逸影视服务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,会计师事务所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。

金逸影视的院线业务在全国排名第六(假设中影旗下两家院线公司的业务量单独计算),原定于11月28日IPO上会审核,同日一起过会的还有同行老大——万达院线。

延伸阅读:根据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》,获取或编制发行人报告期对主要客户(至少前10名)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及回款情况,是否过分依赖某一客户(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销售客户,应合并计算销售额);分析其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,是否存在以实物抵债的现象。

而对大客户,需追查销货合同、销货发票、产品出库单、银行进账单,或用函证的方法确定销售业务发生的真实性;与前述客户存在长期合同的,应取得相关合同,分析长期合同的交易条款及对发行人销售的影响。如果存在会计期末销售收入异常增长的情况,需追查相关收入确认凭证,判断是否属于虚开发票、虚增收入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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